律师实习证照遗失、毁损补发指南
2016-03-08 10:22:00 来源:市司法局
一、律师实习证照遗失、毁损补发应提交材料:
(一)在重庆市内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启事;
(二)填写《律师实习证照遗失、毁损补发登记表》,并将登出的遗失启事贴在“登报内容”栏;
(三)补办证照者需按要求提交近期彩照一张(要求着正装、正面免冠、两寸、蓝底)。
二、申请流程
自2015年1月1日起,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律师协会推出的“重庆市律师管理系统”(http://www.cqsfj.gov.cn:8081)已正式上线运行。在目前系统试运行阶段,提交材料均实行律师管理系统与纸质材料双审核方式。请需要进行律师实习证照遗失、毁损补发的人员先登录“重庆市律师管理系统”提交相关材料,待市律师协会审核通过后,再将经区县司法局盖章的所有纸质材料提交到市律师协会业务部办理。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88号金融街融景中心一单元b栋9层(五里店灯饰广场往观音桥方向1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