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协会会员互助金理赔流程
2024-06-07 12:06:00 来源:市律协
一、互助对象
1.互助事件发生时,为重庆市律师协会会员,包含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
2.在本市连续从事律师执业20年以上,且在本市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岗位上男执业至65周岁、女执业至60周岁,不再从事律师执业的人员。
二、互助范围及标准
1.重大疾病互助标准:rmb5.5-10万元;
2.意外伤害导致1-7级伤残的互助标准:rmb2.9-6万元;
3.死亡互助标准:rmb1.3-4万元。
互助标准按律师执业年限进行计算。其中,互助对象为兼职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或在本市连续执业不满5年的律师、或从非专职律师岗位上退休后再在本市从事律师执业的律师,互助标准为rmb1万元。(具体范围及标准等以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协议为准)
三、理赔流程
(一)报案
被保险人发生保险约定保险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向承保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保单号(重疾保单号:500004386507088、意外残疾和死亡保单号:500004386614088),报案电话4008895518,同时通知市律协会员部。
注:请务必在二级及其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治疗。
(二)互助事件发生后,由互助对象本人,本人去世的由其直系亲属在互助事由发生之日起90日内向所在律师事务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准备相关材料,并在集齐互助金申请相关材料后及时提交至市律师协会会员部,会员部审核通过后报保险公司服务专员。
(三)经保险公司审核,符合理赔条件的在审核通过后的1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不符合理赔范围的,通知申请人撤回申请。
(四)市律师协会在收到保险公司理赔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转交给申请人。
互助金申请需提交的相关材料详见附件,其余补充资料以报案后理赔专员要求提供为准)。
联系人:陈 平( 人 保 寿 险) 13637873785
胡雅涵(市律协会员部) (023)67623868
附件1.人保寿险团体重大疾病保险(b款)条款
附件2.人保寿险团体重大疾病保险(b款)责任扩展说明
附件3.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附件4.申请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