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实习证注销指南
2016-03-08 10:27:00 来源:市司法局
一、律师实习证注销应提交材料:
(一)律师实习证注销的书面申请;
(二)律师事务所盖章的财务已结清证明;
(三)律师实习证原件。
二、申请流程
自2015年1月1日起,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律师协会推出的“重庆市律师管理系统”(http://www.cqsfj.gov.cn:8081)已正式上线运行。在目前系统试运行阶段,提交材料均实行律师管理系统与纸质材料双审核方式。请需要申请律师实习证注销人员先登录“重庆市律师管理系统”提交相关材料,待市律师协会审核通过后,再将经区县司法局盖章的所有纸质材料提交到市律师协会业务部办理。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88号金融街融景中心一单元b栋9层(五里店灯饰广场往观音桥方向1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