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4-03-26 19:39:34
各律师事务所:
按照《“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管理办法》(组通字〔2014〕17号)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一)涉外领域人才优先推荐;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西部地区发展精神;
(三)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且二级律师以上职称,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四)年龄在1979年3月以后出生(1989年3月以后出生的优先),身体健康。
二、培养方式
访问学者需在研修单位跟随导师全脱产学习一年,通过“导师助手”方式,通过学术助手直接参与导师所在团队工作,学习掌握本领域、本专业前沿理论动态,学习导师治学经验和研究方法,进一步提升执业水平和业务技能。
三、报名方式
请有意愿参加培训的律师于3月28日(星期四)15:00之前通过链接https://cqlawyer.mikecrm.com/flhxbws或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重庆市律师协会
2024年3月26日
(联系人:贺佳;联系电话:67078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