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4东盟国别法律实务培训班的通知
2024-05-15 18:24:09
各区县(自治县)律工委、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着力提升重庆律师服务企业东盟投资和经贸合作的能力,在市司法局指导下,市律师协会将组织举办东盟国别法律实务专题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5月22日—5月24日(共两天半)
(22日13:30前报到,24日下午结束)
二、培训地点
长江上游法律服务中心二楼阶梯教室(地址:两江新区金渝大道汇金路4号1栋)
三、培训对象和人数
50名重庆涉外律师
四、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围绕重庆企业到东盟投资建厂和开展经贸合作较多的重点国家(比如泰国、越南、马来西亚、老挝)涉及的主要法律实务问题(比如市场准入要求及相关限制,土地政策,投资建厂相关要求、需要获得的许可、审批流程及注意事项,劳动用工,环保,知识产权保护与侵权风险防范,基本税收制度,企业合规经营等)进行专题培训和交流。
五、授课师资
本次培训邀请上述东盟国家律师、拥有上述东盟国家丰富法律实务经验的国内律师、税务师与会计师、企业法总等进行授课。
六、报名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二)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个人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三)原则上具有3年以上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经历,以办理涉外案件为主要业务领域,作为主办律师为中外企业重大涉外经济活动提供非诉法律服务不少于5件,或代表中外企业在重大涉外民商事纠纷中提供诉讼代理服务不少于5件等,并取得良好效果。
(四)熟练掌握至少一种外语,并可以作为工作语言。
(五)对涉外业务有一定研究能力或已取得相关研究成果。
七、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参加的涉外律师于5月17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八、相关费用
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相关学习费用及食宿费由市律协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学员自理。
九、注意事项
(一)学员报到时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及执业证书。
(二)培训班不再印发书面讲义或培训大纲,学员报到时统一领取学员手册。
(三)培训期间,学员凭餐券入场、就餐。
(四)培训结束时将颁发发结业证书,计入年度培训课时。
十、纪律要求
培训期间,参训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培训纪律,不得缺席、迟到和早退。参训人员培训期间不得外出就餐,不得相互吃请,具体课程及食宿安排将在收集齐回执后通知至参训学员。
重庆市律师协会
2024年5月15日
(联系人:贺佳;联系电话:67078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