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司法局关于补充遴选渝北区法律顾问库成员的通知
2024-05-16 15:56:40
按照《重庆市渝北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渝北委法办〔2024〕5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动态调整法律顾问库,拟公开补充遴选数名专职执业律师成为法律顾问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根据法律顾问库年度考核结果及工作需要,择优补充录取数名。
二、遴选范围
律师事务所设立在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的执业律师。
三、遴选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热心服务社会公益事业;
(三)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并专职执业;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处分,近三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且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五)每个律师事务所遴选入库法律顾问不超过3名;
(六)有政府法治工作经验或司法审判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七)无在两个以上区县(自治县)政府同时担任法律顾问的情况;
(八)党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主要职责
参照《重庆市渝北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渝北委法办〔2024〕5号)相关规定和相关聘任合同约定。
五、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21日。
六、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报名参选。
现场报名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重庆市渝北区胜利路61号1-8室);联系电话67130792。
电子邮件报名:cqybfzb123@163.com。
七、遴选程序
(一)报名
1.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登录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bq.gov.cn/),在博天堂手机版下载首页“公示公告”栏里查找《关于补充遴选渝北区法律顾问库成员的通知》并下载《渝北区法律顾问库入库报名表》(见附件),如实、准确填写,附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2. 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和能够证实其符合入选条件的其他资料等复印件。
3. 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提供上述报名所需各类材料原件扫描件。
(二)审核
由重庆市渝北区司法局(以下简称区司法局)对遴选人员资料进行审核,择优遴选,拟定入选法律顾问库人员名单。
(三)审批
区司法局将拟入选法律顾问库人员名单报区政府审定批准。
(四)公示
区政府批准后,区司法局将入选法律顾问库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公示人员正式入选法律顾问库;公示期间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遴选条件的,不得入选法律顾问库。
八、其他事项
为保证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宴请送礼,不得请托贿选,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投诉电话:67130790。)
附件:渝北区法律顾问库入库报名表
重庆市渝北区司法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