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律师协会关于增补投诉案件调查员的通知
2024-05-27 16:46:21
各区县(自治县)律工委,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提升投诉案件办案效率,保证惩戒投诉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决定在全市执业律师中增补律师行业投诉案件调查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员增补范围
增补范围:全市专职执业律师。
二、调查员任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责任感强,精通律师业务;
2.有开展专门调查工作的时间、精力等基本条件,并具有行业奉献精神;
3.执业三年以上,无投诉,无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等不良执业记录。
三、调查员工作职责
1.调查员在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投诉案件的调查工作,调查时应当不少于两名调查员同时参加;
2.对惩戒委员会决定立案调查的投诉案件,调查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取证工作;
3.调查员向负责调查案件的惩戒委员汇报调查情况,并拟写调查报告。
四、调查员办案费用
投诉案件调查费用按件计算,每办结一件,给予一定费用补贴,对调查过程中产生的食宿、交通费等另行据实报销。
五、其他事项
市律师协会下设惩戒委员会,其职责是对被投诉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目前投诉案件的处分表决由惩戒委员会委员负责。增补投诉案件专门调查员,旨在提高投诉案件办案效率,及时化解矛盾,更好地维护律师执业秩序,促使律师树立诚信执业的价值观,提高规范执业的能力水平。惩戒调查工作程序严谨,过程繁琐,请有意应聘调查员的律师确保具有开展专门调查的工作时间及高度的责任心,以保证惩戒工作的顺利开展。
请有意应聘的律师填写《投诉案件调查员报名表》(见附件),将报名表及登记照(蓝底正装二寸)电子版于2024年6月7日前发送至邮箱,并将纸质版材料报送市律师协会行业纪律部。
联 系 人:李霞
联系电话:023—67070631
邮 箱: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汇金路4号长江上游法律服务中心
重庆市律师协会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