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重庆律师行业“新公司法宣讲团”成员的通知
2024-05-29 10:06:21
各区县(自治县)律工委,各律师事务所:
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第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结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组建“新公司法业务讲师团”的决定》,为强化我市律师对新修订的公司法的理解和运用,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成立重庆律师行业“新公司法宣讲团”,现将招募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讲团成员招募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热爱国家,践行法治为民宗旨。
(二)职业操守好,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诚信、规范执业,社会信用记录良好,2019年以来执业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等次及以上。
(三)热爱律师职业,关心律师事业发展,积极参加律师行业建设工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四)业绩突出,专业能力强,在公司法领域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实务经验和工作成果且具备良好的演讲能力。
(五)鼓励全国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中的重庆律师委员,以及重庆市律师协会公司法、投资并购、跨境投资与并购、法律顾问、民事等相关专业委员会现任或历任委员加入宣讲团。
(六)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宣讲团团员职责的必备时间和精力,组织能力、管理经验和奉献精神较强,社会责任表现良好。
(七)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执业年限5年及以上。法官、检察官任职期间视为执业年限。执业年限以2023年12月31日重庆“12348”法网显示数据为准。
(八)依法取得重庆市司法局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的执业律师。
二、宣讲团主要工作职责
(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助推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作用,为市级有关部门制定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法规提供法律支持;
(二)加强法制宣传、服务企业发展,指导和协助企业全面构建现代企业法人制度,规范企业的组织和行为,预防和管理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
(三)通过法制宣传,助力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充分弘扬企业家精神,为企业的经营决策、企业融资、境外投资并购、贸易纠纷解决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维护企业、股东、职工、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总结《公司法》修订后因新老制度转换带来的问题和挑战,交流应对经验和做法,制定博天堂手机版下载的解决方案;
(五)根据企业实务需求,组织开展涉及《公司法》及相关法律业务的论坛、研讨会等其他相关活动。
三、报名方式
欢迎符合条件、有志于助力新修订的公司法的理解和运用的律师踊跃报名,请有意愿的律师于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下午17点前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重庆市律师协会
2024年5月28日
(联系人:王晨洁,联系电话:67069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