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律师承办案件入选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案例-博天堂手机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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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律师承办案件入选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案例

2023-09-27 18:00:00来源:市律协

2023927日,司法部发布4个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案例,向社会展示法律援助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取得的良好效果,同时也为法律援助人员依法办案提供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典型经验,促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发展。其中,重庆赤甲律师事务所张蔚萍律师承办的重庆市奉节县法律援助中心对未成年人浩浩抚养费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入选。

案例简介

2008331日,郭某与向某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浩浩(化名)。2012210日,郭、向二人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浩浩随母亲郭某共同生活,父亲向某不承担任何费用;在不影响孩子学习和生活的情况下,父亲可随时探望孩子。多年来,浩浩一直由母亲独自抚养,父亲从未支付过任何费用,也很少见面或联系。

20143月,郭某与同样携带一女的赵某再婚。20206月,两人生育一女,因孩子年幼,郭某便一直在家操持家务,夫妻二人带着三个孩子仅靠赵某微薄的收入生活。此外,随着浩浩日益长大,生活、学习等各项开支也越来越大。无奈之下,郭某便电话联系到向某,要求其支付浩浩的抚养费,但向某以离婚协议早有约定为由拒绝。

202216日,郭某作为浩浩的法定代理人向重庆市奉节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奉节县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启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法规定,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立即指派重庆赤甲律师事务所张蔚萍律师承办此案。

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即约见受援人,详细了解案情,仔细查阅证据材料,并向其陈述了办案思路,获受援人认可。202217日,承办律师代受援人向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2316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承办律师提出了以下代理意见:1.向某作为父亲对浩浩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2.离婚协议约定的效力并不能对抗法律上父母双方对浩浩的抚养义务;3.母亲郭某家庭经济困难,而父亲向某经济状况较好,能承担抚养义务。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承办律师的意见,于2022318日作出判决:向某从20224月起,每月月底前向浩浩支付抚养费800元,至其年满十八周岁为止。至此本案办结。经回访,受援人及其代理人对案件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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